印尼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调查结论: 没有证据显示朱卫民股票交易影响飞行表现
印尼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的调查结论说,没有证据显示机师朱卫民参与的股票投资交易影响了他的飞行表现,或其房屋贷款计划与这起空难有关。 报告说,朱卫民在股票投资交易中,从没面对亏损超过净资产的局面。 从1990年6月至事发日,朱卫民是用他在本地的证券投资户头买卖股票,交易量超过1000万股,交易量和交易额有波动。93至97年,他蒙受较大的损失,但在97年赚了一些利润。 从97年4月9日至8月15日,以及97年12月9日至事发日,他因为没有偿还股票行债务,两度遭暂停交易活动。事发日上午,朱卫民还答应经纪在回程时,偿还一笔债务。 事发时,朱卫民有数项贷款和债务。他和直属家属的月入比每月开销少了大约6%。 调查文件显示,朱卫民生前拥有多份人寿保险;多数的保单,是在他身亡前的许多年前购买的。 97年12月,金融机构给他房屋贷款,条件是他必须取得房屋抵押保单。为了这个保单,他于12月1日接受身体检查,但没有指明保单的生效期。12月12日,保险公司通知朱卫民说,他的申请已获准,只能他缴付保费。朱卫民于是开了张支票。 有关保单是在12月19日开始生效,但保险公司没有通知朱卫民。支票是于12月22日过帐。 针对朱卫民的财务状况,印尼国家交通安全委员会委任普华古柏会计事务所,进行独立调查。 邓肯没有信贷户头 至于副机师邓肯,他没有信贷户头,只有一个储蓄户头。邓肯的父母指出,邓肯最初接受飞行训练时,还欠他们一笔训练费。不过,邓肯没有表明,何时会还清这笔比他的储蓄还少的欠款。 邓肯准备在1998年2月,前往纽西兰接受正驾驶飞行训练,以考取航空交通机师执照。为了考取这个执照,邓肯开始储蓄。 邓肯没有任何负债。他于92年购买一份人寿保单,以及胜安为机师购买的划一保单。 朱卫民事发前购买保额100万元递减保费房屋抵押贷款保险 罹难机师朱卫民事发前购买了一份保额100万元的递减保费房屋抵押贷款保险(mortgage reducing insurance),不过,并没有迹象显示,他会采取自杀的行径,以便让家人获得赔偿金。 警方调查报告显示,朱卫民目前居住的房子是在1996年购买的。他是在1997年5月取得临时入伙准证,6月间搬进去住,当时,房子正在进行装修。银行是在5月间发出贷款。 11月间,朱卫民兴起了购买保险的念头。保险公司要他12月去检查身体。 胜安空难是在12月19日发生,保险公司于12月24日发出保险证书,指出有关保险是在12月19日开始生效。 除了这份100万元的保险外,朱卫民生前拥有多份保险,不过,这些保险是远在1979年,他在加入胜安航空公司之前购买的。 朱卫民生前财务状况 *卖房地产获250多万元资本收益 *公积金的户头结存约30万元 *股票交易累积亏损225万元 *欠股票行11万8000余元 邓肯生前财务状况 坠毁客机MI185的副机师邓肯在新加坡有2万余元的储蓄,警方调查显示,他有偿还债务的能力。 根据警方调查报告,邓肯在纽西兰有一笔储蓄。此外,他于1992年进入大学深造之前,曾在纽西兰购买了一份保险。 除邓肯外,调查显示,其他机舱人员的储蓄并不多。 不幸在空难中丧命的邓肯是纽西兰人,死时年仅23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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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年2月2日星期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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